close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把“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六項重大任務之一,並提出要“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中國30餘年體制改革和區域發展的經驗一再證明,宏大改革發展目標的實現往往需要微觀主體在一個個點上率先突破、形成示範,最終全面帶動。位於改革開放前沿的深圳寶安,正以自身一系列獨具特色的創新實踐,成為當下法治政府建設的鮮活的“微觀個體”。
  推動公眾有序參與促“紅頭文件”科學化
  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俗稱“紅頭文件”,是在法律、法規、規章之外,行政機關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的重要手段之一,運用範圍廣泛。因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一個文件的出台,往往成為社會聚焦的熱點。
  早在2009年,寶安區政府出台《行政機關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初步建立區政府規範性文件與部門規範性文件分級管理制度,並將文件立項、前期調研論證、起草、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直至公佈和備案等環節強制性納入區政府規範性文件制定與修訂的必經程序。
  在此基礎上,今年以來,寶安區政府著力推動公眾有序參與,促進區重大政策與民意的良性互動,努力提升規範性文件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一是在制定修訂重大規範性文件過程中,通過媒體、網絡征求意見、深入基層調研座談等形式,廣泛征求民意,促使區重大政策更加集中體現和反映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意願。二是在全市各區率先建立向社會公開徵集區規範性文件項目建議制度,從“閉門造法”到“開門立法”,於近期首次開展2015年度區規範性文件項目建議公開徵集活動,共收到15個單位和個人項目建議33件,涵蓋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可望於近期完成項目建議的採納反饋工作。三是在全市各區率先建立重大規範性文件的同步解讀機制。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規範性文件,通過同步政策解讀,不僅提升政策的社會認知度,更便於人民群眾理解和執行。
  規範政府合同管理開深圳各區先河
  政府合同作為一種特殊類型的合同,泛指所有以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單位作為一方當事人,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務和民事經濟活動中,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訂立的協議。以往實踐中,諸如合同條款未經合法性審查、對於法律風險的技術防範不到位甚至違反法律規定等現象,並不鮮見,嚴重損害政府權益,影響政府公信力。
  去年初,寶安區在深圳率先出台政府合同管理辦法,將政府合同的前期準備、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合同的訂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爭議的處理、合同資料檔案的管理等各個環節納入規範化管理的軌道,以政府合同的規範化管理為重要抓手,在全區政府系統營造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
  據瞭解,辦法實施以來,寶安區各行政、事業單位共簽訂各類合同2936份。在該辦法的指引下,寶安區政府及其各單位還綜合運用庭外和解、積極應訴等手段,妥善處理了一批歷史遺留的訴訟案件,累計避免經濟損失達5000餘萬元。
  深圳大學法學院民商法教授丁南全程參與辦法起草與審查,他認為,該辦法在一定程度上填補了我國政府合同管理理論與實務的空白,不僅具有一定的理論開創性,還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和實踐指導性,對於有效防範政府合同風險、強化政府公信力具有積極意義。
  深化權責清單編製優化行政職能體系
  通過權責清單的制度杠桿,撬動政府自身改革,已成當下法治政府建設的共識之一。在政府職能的自我革命中,今年4月底,寶安區全面啟動行政職權清理和權責清單編製工作,目前,各部門均已初步完成權責清單的編製工作,經過反覆研究論證和合法性審查,已確認首批單位行政職權584項。
  在權責清單編製過程中,寶安區註重配套同步,加快制定出台權責清單管理辦法、權責清單事項與財政預算聯動調整管理辦法等配套制度,建立權責清單的監督評估機制,實現規範化的動態管理。探索建立行政職權運行協調機制,進一步明確區直部門、各街道之間的職責分工,建立健全區與街道之間的事權管理制度,規範事權下放、委托。
  同時,寶安區創新性地推出了政府職能“灰名單”,即結合權責清單的編製,在全面梳理行政職權的基礎上,將實施依據不充分的、與其他部門職能重覆、交叉的行政職能,列入專門的名錄,由機構編製部門加強調查研究,提出調整意見,對可以轉移或取消的事項,逐步予以轉移或取消;對職責交叉重疊的事項,通過調整部門職能予以理順。以“灰名單”為基礎,寶安區力求建立科學的政府職能調整機制,有序推進列入名單職能的取消、轉移、下放、整合等工作,達到簡政放權、理順職責關係、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
  創新建立基準制度規範處罰自由裁量權
  在行政執法領域,自由裁量權被認為是一柄“雙刃劍”,既有便於應對實踐中複雜的執法情況的現實需要,又有被濫用而侵害公眾權益和權力尋租的風險。
  為嚴格規範行政執法行為, 2012年以來,寶安區政府先後以安監執法、環保執法、消防監管執法、文化執法等重點執法領域為試點領域,組織試點單位探索制定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以來,寶安區政府在深入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部署在全區各執法單位全面推開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並於年底前順利完成。全區22家有執法權的單位共計1760項法定處罰事項,均逐一設定了具體裁量標準並對外公佈。
  工作中,寶安區政府首開總則、分則制度模式先河,區政府層面制定全區統一適用的暫行規定,作為總則性質文件,統領和指導分則性質的各執法單位制定的實施標準,對全區規範自由裁量權工作提出總體要求,並對依法不予處罰、從輕、減輕以及從重處罰的總體適用原則和適用條件作出專門規定,與各執法單位制定的具體實施標準配套適用,有效解決了執法不公、“同案不同罰”等問題。撰文 吳永奎  (原標題:寶安提速一流法治政府建設)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zbcdwbbkki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